了解事实
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
发布于2022-04-11
国家版权局和各省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为作品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办理作品登记具体事务,包括制发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详细内容»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发布于2022-04-11
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详细内容»
如何办理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发布于2008-11-12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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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04-15)
- 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12-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1-22)
-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10-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10-09)
- 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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