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事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违法违规使用商标行为的管理,引导全社会尊重和正确行使商标专用权,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详细内容»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程序的指引
为帮助经营主体了解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设置,引导其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备案并正确提交备案材料,明确商标使用许可效力,激发市场活力,防止因不规范的商标使用许可行为导致混淆误认、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或者引发权利纠纷等,制定本指引。详细内容»
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
商标作为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要遵守《商标法》关于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与使用标志的规定,即“绝对禁止”条款。详细内容»
类似商品上的使用是否应视为在核定商品上的使用
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被许可使用人在核定使用的一种商品上使用了注册商标,即使该注册商标未在与该商品相类似的其他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那么面临“撤三”时,该商标在与该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仍然可予以维持。详细内容»
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中的“商标使用”分析
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消除了商标注册制度导致的“副作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中“商标使用”的内涵,往往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详细内容»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的认定
商标使用对于商标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使用才能使商标真正发挥区别不同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使商标作为商业标志的价值与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详细内容»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审查的相关说明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详细内容»
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区别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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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02-12)
- 关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引(01-3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12-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2-1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11-18)
- 21条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提示(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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