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事实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发布于2017-02-15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详细内容»
专利收费标准与减缓比例对照表
发布于2008-0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缴纳费用。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下达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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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12-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1-22)
-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10-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10-09)
- 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10-06)
- 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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