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事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2-10-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安排,决定继续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详细内容»
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知识
发布于2010-02-24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律保护。详细内容»
关于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
发布于2009-02-19
2009年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这一天,历时三年的“长海海参”证明商标结束了它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宣告国内首例"海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诞生。这个事件在大连的海产品行业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本地媒体也纷纷进行深入报道。作为长期以来为大连地区广大客户提供商标代理服务的铭旺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针对近期以来众多客户的咨询,集中作出一个全面具体的解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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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04-15)
- 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12-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1-22)
-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10-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10-09)
- 关于商标转让程序的指引(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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