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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关于简化申请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于2018-04-23
根据《关于简化申请材料 优化工作流程 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要求,为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请商标代理机构及申请人在办理纸质各项商标申请业务时注意以下事项详细内容»
商标续展的时间及所需的材料
发布于2008-05-25
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权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商标局给出的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商标局依法注销。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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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12-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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